4月29日,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,公安部督办案件“3·7”广西南宁特大非法经营案犯罪集团重要成员杨某,在我市落网。该犯罪集团以“资本运作”为名,在广西南宁从事非法传销活动,非法经营额达1000万元。4月初,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新市区分局刑警大队接到群众反映,一名辖区居住的男子无固定工作,形迹可疑。刑警大队专门安排警力进行秘密侦控,迅速掌握了该男子的有关情况,经信息比对,确认该男子系广西警方通缉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杨某。4月15日,经严密部署、守候,侦查员在高新区一出租房内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杨某已移交广西北海市公安局。
据南宁警方介绍,“资本运作”传销跟过去的实物传销不一样,参与者无须购买任何实物。组织者主要借助投资或购房之名,对外销售“份额”。这种“份额”可转让、有价格。传销组织一般将成员从低到高分为业务员、组长、主任、经理、老总五个级别。拿某个组织举例,申购第一份份额的价格为3800元,从第二份起,每份份额的价格为3300元。加入该组织必须一次性购买21份份额。并且每个成员最多限发展3个人加入,通过逐级发展累积份额来晋升级别。传销组织通过吹嘘高额返利,鼓吹迅速暴富,来鼓动人员加入。
从事“资本运作”传销人员通常以参加“西部大开发、中国-东盟博览会和泛北部湾建设”为幌子,称来南宁有很大发展前景,拉拢亲戚、朋友、同乡等,以介绍到南宁购房、投资为名,到南宁进行所谓的“实地考察”,“一对一”或“多对一”对来人“洗脑”,发展下线。
希望大家切记,天上不可能掉馅饼,发财不能靠邪门歪道。